【导语】: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合同制),共12人。具体招聘条件和报名时间等详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12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详见职位表);
4.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速记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
6. 户籍所在地为四川省泸州市范围内或经常居住地为泸州市范围;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方法与步骤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泸州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审核(详见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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