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通知,决定明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分时电价机制。同时,通知还给出峰平谷三个时段及执行范围、执行方式和浮动比例。
泸州电费实行按峰平谷时段划分。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高峰时段的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夏季7月26日-8月25日的尖峰时段为每日15:00-17:00
冬季12月26日-1月25日的尖峰时段为每日19:00-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