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市民朋友在泸州问政平台提问,生育保险缴纳未满一年的,生育分娩时可以报销使用吗?详情请见正文。
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其职工生育时应连续缴费满9个月以上。因此,只要满9个月就能报销。
生育缴费可以用医保卡刷卡,用医疗账户支付,就相当于使用了医保报销,不能拿回来再次报销了。
生育医疗费
限额支付标准如下: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40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18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三级医院5600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2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生育医疗费3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流产术800元、住院流产术1500元、引产术1500元、药物流产350元,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350元、避孕药皮下埋植或取出术150元、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或施行输精管结扎术1200元、施行输卵管复通术或施行输精管复通术1500元。
4.产前门诊检查费:女职工从怀孕至分娩期间,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产前检查的门诊费按实支付,最高限额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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