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龙马潭区住建局发布相关通知,明确今年公租房配租及租赁补贴申请从保障对象和保障方式两方面做了调整。具体保障对象和保障方式,详细请看正文
一、保障对象
本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为在本区城镇实际居住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镇低保、低保边缘、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
二、保障方式
公租房保障采取以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实物配租是指向保障对象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租赁补贴是指向保障对象发放货币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根据保障对象住房困难程度、支付能力,结合保障对象意愿和本区公租房供给,实施分类别、分层次保障,解决基本住房需求。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镇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住房困难家庭,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的方式实现应保尽保;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中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无房外来务工人员,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保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6个月,对超过保障期限但符合其他保障对象类别条件的,可按规定变更保障对象类别,继续申请保障。新就业无房职工在享受公租房保障期间,毕业年限超过5年但仍无房的,可继续保障直至累计期限达到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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