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泸州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条件,详细办理条件见正文。
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持有与售房人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有不低于所购房全部价款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作首付款;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按月还本付息的意愿和能力;
5.信用状况良好;
6.同意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7.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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