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泸州再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等条件,详细办理条件见正文。
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二、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持有与售房人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有不低于所购房全部价款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作首付款;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公积金贷款余额),具有按月还本付息的意愿和能力;
5.信用状况良好;
6.同意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7.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三、网上办理入口
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进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泸州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