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客车能够办理ETC业务,货车暂不能办理
办理材料
单位卡:
1、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卡或个人卡或单位账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集团)签章的《四川省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用户协议》;
5、单位(集团)签章的确认表,确认需办理ETC业务的单位车辆明细。
拟绑定的信用卡持卡人(拟绑定的信用卡持卡人与拟办理ETC业务的车辆车主可不为同一人)。
个人卡:
1、 拟绑定的信用卡卡片;
2、 拟绑定的信用卡持卡人身份证原件;
3、 需办理ETC业务车辆的行驶证原件;
4、 业务办理人与拟办理ETC业务的车辆车主不为同一人的,还需提供车主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办理流程
单位卡:
单位(集团)用户经办人员根据选择的合作银行,执基本资料及相关合作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至相关合作银行ETC服务网点或单位(集团)用户ETC业务集中受理点,办理签约等业务受理手续。
根据业务受理结果,单位(集团)用户,在有关合作银行ETC服务网点完成ETC卡办理、OBU安装激活即可使用。
个人卡:
合作银行ETC服务网点,一站式完成个人用户业务受理、ETC卡办理、OBU安装激活后即可使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针对个人用户,已有信用卡的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最多不超过2个工作日),无信用卡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针对单位(集团)用户,绑定单位、个人卡的,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绑定单位账户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参考价格:300元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