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4月24日,泸州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信贷政策作出调整,包括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等,该政策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缴存职工配偶为军人的视同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无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并继续缴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人,申请时借款人家庭无公积金贷款,且未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首付款。不支持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泸州公积金贷款指南,公积金提取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