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随时办、移动办的需求,泸州市住房公积金全面升级微信公众号,2023年8月14日正式上线微信提取功能。
微信提取操作指引-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搜索“泸州公积金”或识别下侧二维码,进入公众号首页点击“微账户-我的账户”,登录个人微信端网厅页面。
第 一 步
点 击“公积金提取”,进入提取申请界面
第 二 步
选择“提取类型、提取原因”
提取类型:选择“住房类提取”
提取原因:选择“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贷款类型:根据自身贷款类型选择
公积金贴息贷款、组合贷款的商贷部分、异地公积金贷款,均选择“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办理。
本页操作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三 步
核对并填写“个人信息”
提取人基本信息默认显示,禁止修改
婚姻状况必填,已婚的配偶姓名、证件号码必填
本页操作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四 步
填写“贷款信息”
所有带“*”字段均需准确填写
共同贷款的,须录入共同贷款人信息
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本息,不同情形处理:
1.有提取记录,默认最近一次提取录入的贷款信息
2.无提取记录,须填写本次提取的贷款信息
3.有提取记录、但本次提取与最近一次提取非同一套商贷,须将贷款信息修改为本次提取的贷款信息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本市):直接从系统中获取提取人名下正在执行中的公积金贷款信息。
本页操作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五 步
填写“提取金额”
提取金额:由中心审核生成,不超过最大可提金额
提取金额:不超过同一套贷款上次提取后实际产生的还贷本息额
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需扣除公积金中心贴息额
提前部分还款、提前全部结清: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同一套贷款手续涉及多人提取的,所有提取申请人合计提取额不超过上述限额
本页操作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六 步
填写“银行卡信息”
收款人姓名、证件号码默认提取人本人信息,提取资金只能转至提取人本人账户
收款银行可选择本市“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及泸州银行”
银行卡非本市的,须准确填写具体开户行所在地及开户银行信息
本页操作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七 步
上传档案资料
每个档案元素下方点击对应的“+”进行档案上传,支持上传多张,支持删减已传档案
点击“查看示例”可查看样图,通过上下滑动可查看同一档案元素下的多张样图
带“*”的档案要素必采,未带“*”可不采
本页操作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 八 步
完成提取授权
点击“同意”,进入下一步
点击“不同意”,返回上一步
业务提交后,公积金中心因业务审核需要可凭提取授权书查询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贷款、婚姻等信息
第 九 步
短信验证、提交申请
首先,点击“获取验证码”
其次,录入收到的“手机验证码”
最后,点击“提交”,业务进入公积金中心审批流程,提取结果短信通知,提取资金即时到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泸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泸州公积金贷款指南,公积金提取新政策。